培训中心
部门职责

 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基础教育、继续教育有关方针政策,研究提出学校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、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。

2.做好跟踪、研判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的新动向和新趋势,为学校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建议,推动基础教育与继续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。

3.负责指导附属中学加强领导班子、教师和管理人员等队伍建设。协同大学人事等部门做好附属中学人员招聘、职称评定、考核等工作。

4.组织做好附属中学(含幼儿园)教育教学、运行管理的指导、协调和督导工作。研究提出附属中学(含幼儿园)的招生计划。

5.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,拓展办学资源,改善基础教育办学(园)条件。

6.负责对继续教育进行办学过程指导、质量监督和绩效管理。

7.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外聘人员招聘计划审核工作,协同大学人事等部门做好继续教育学院人员招聘、薪酬分配、考核等工作。

8.负责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审批。

9.统一制作、审核和颁发教育培训证书。

10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